長江商報消息 ●長江商報記者 徐佳
涉保薦項目欺詐發行案,中金公司(601995.SH、03908.HK)被重罰。
10月26日,中金公司發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金公司在為上海思爾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國微思爾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思爾芯”)科創板IPO提供保薦服務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發行保薦書》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中國證監會擬決定對中金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保薦業務收入200萬元,并處以600萬元罰款,合計罰沒800萬元。
同時,思爾芯項目保薦代表人趙善軍、陳立人也分別被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
對于此次被罰,中金公司表示,公司誠懇接受處罰,切實以案為鑒,強化全面整改。
長江商報記者注意到,截至10月25日收盤,中金公司A股股價36.25元/股,總市值1700億元。發布被立案消息半個月以來,公司股價累計下跌9.4%,市值減少約180億元。
數據顯示,2024年上半年,中金公司的投行業務實現營業收入5.79億元,同比減少70.1%。
保薦思爾芯IPO項目處罰落地
今年9月25日,因公司涉嫌思爾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未勤勉盡責,證監會決定對中金公司立案。
資料顯示,思爾芯于2021年8月提交科創板首發上市申請,擬公開發行新股不超過2000萬股并在科創板上市,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0億元。2022年7月,思爾芯撤回發行上市申請,上交所終止思爾芯發行上市審核。
此后,監管部門查出思爾芯存在欺詐發行。2023年12月末,證監會對思爾芯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思爾芯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公司存在的違法事實包括通過虛構銷售交易、提前確認收入虛增營業收入,以及少記期間費用等。
根據相關規定,證監會對思爾芯處以400萬元罰款,相關責任人一并被罰1250萬元。
今年6月,上交所也在官網發布對思爾芯及相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上交所決定對思爾芯予以5年內不接受發行人提交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的紀律處分,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公開認定3年內不適合擔任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紀律處分;對思爾芯時任董事長黃學良予以1年內不接受其控制的其他發行人提交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的紀律處分。
思爾芯欺詐發行被坐實,作為其IPO項目的保薦人,中金公司也難逃監管追責。10月26日,中金公司發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中國證監會對本案已調查完畢,擬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經查明,中金公司為思爾芯科創板IPO提供保薦服務,在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發行保薦書》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包括未審慎核查硬件設 備生產情況、未審慎核查軟件銷售情況、客戶走訪程序執行不到位、資金流水核查程序執行不到位、未審慎核查關聯方借款利息計提事項。
中國證監會認為,中金公司在為思爾芯科創板IPO提供保薦服務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發行保薦書》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構成違法行為。對于中金公司的上述違法行為,思爾芯項目保薦代表人趙善軍、陳立人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證監會擬決定對中金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保薦業務收入200萬元,并處以600萬元罰款,合計罰沒800萬元。同時對趙善軍、陳立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50萬元罰款。
綜上,中金公司及兩名保代合計被罰沒1100萬元。
券商投行監管力度升級
對于此次被重罰,中金公司很快做出回應。
中金公司表示,對于上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所認定的問題及處罰,公司誠懇接受處罰,切實以案為鑒,強化全面整改,堅持以投資者為本,不斷強化執業質量管控,把好資本市場“入口”關,夯實“看門人”責任,更好服務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一直以來,投行業務都是中金公司的傳統優勢業務,中金公司也被市場冠以“投行貴族”美譽。據長江商報記者此前報道,2024年上半年,中金公司的投資銀行板塊實現營業收入5.79億元,較上年同期的19.35億元減少13.56億元,降幅達到70.1%。
在A股融資節奏放緩的背景下,上半年中金公司A股IPO主承銷規模排名由上年同期的市場第三下降至第八。
二級市場上,K線圖顯示,披露被證監會立案之前,在火熱的市場行情下,中金公司曾在10月8日最高沖至42.47元/股,達到年內最高點。10月11日公司再次漲停,當日晚間公司發布被立案消息。復牌后,10月14日中金公司股價大跌近8%。
截至10月25日收盤,中金公司A股股價36.25元/股,總市值1700億元。發布被立案消息半個月以來,公司股價累計下跌9.4%,市值減少約180億元。
值得關注的是,近期證券公司投行嚴監管力度升級。僅在10月18日,證監會就對13家券商投行開出罰單,43名相關責任人一并被罰。其中,受罰最重的開源證券、中原證券被暫停債券承銷業務資格6個月。
業內人士表示,上述罰單既是監管部門對違規行為的嚴厲打擊,也是對券商投行的一種警示和督促。這有助于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券商投行的合規經營,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推動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和持續發展。
責編:ZB